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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昂溪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政事权限清单(试行)
信息提供日期: 2021-04-29 新闻所属部门: 信息中心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7日内反馈至昂昂溪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452-6326785)。我们将认真记录您建议,并进行研究,感谢您的支持!   

 

昂昂溪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政事权限清单(试行)

事项类别

政事权限关系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依据

备注

 

党建工作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

1.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健全党对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

2.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把党的建设要求写入事业单位章程。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1. 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2. 深化党的思想建设;

3. 提升党组织建设质量。

 

1.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教育,净化政治生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

3.增强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

4.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5.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干部人事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2.做好干部教育培训;
3.做好干部日常监督。

1.组织开展事业单位领导年度考核,组织开展事业单位人员职级晋升。
2.对事业人员做好教育工作。
3.严格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抓好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纪律规矩教育,加强八小时外监督力度,增强提醒函询诫勉力度、持续抓好干部作风整顿,严肃追责问责加大惩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干部职工内部管理制度

1.拟定干部职工人员配置与岗位职责。
2.任命内设机构负责人。
3.根据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水平、日常表现对职工进行评价。
4.对单位职工年度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机构编制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职能等事项调整

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职能、领导职数等事项的调整工作。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内设机构设置

1.根据职能业务,确定内设机构名称及人员配备。

2.依规进行法人登记,形成年检报告,按时年检。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收入分配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审核收入分配方案

审核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拟定收入分配方案

拟定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财务资产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和指导工作

1.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估工作。

2.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负责制定本单位财物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

3.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业务运行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对事业单位业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指导和监督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开展农业农村发展工作。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开展管辖范围内的农业农村发展等工作。

1.负责农业、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和现代种业等领域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业(含蚕蜂、水生动物等)新技术、新品种及新成果的研究、开发、引进和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

2.承担农作物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承担农作物生产技术的指导和咨询工作;承担规划、协调、指导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

3.指导开展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4.承担水产新品种和养殖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承担水产技术的指导和咨询工作;组织水产养殖,负责水生动物的病害、疫情的预测预报、综合防治和技术指导。

5.承担全区农业植物疫情普查、监测和防控工作;承担全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治、植保机械应用等工作。

6.承担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工作,负责科学施肥体系和肥料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农业耕种环境保护与监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开展农业环境保护等领域技术服务;承担农业环保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技术集成及推广应用工作。

7.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植物检疫工作。

8.受理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培训工作;受理国家对本行政区域内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开展农机驾驶员、现代农业机械操作与维修技术培训。

9.开展瓜果、果树、蔬菜、花卉等园艺作物新品种引进、栽培技术研究。果蔬贮藏与加工技术研究,园艺设施建造与应用技术研究。园艺技术咨询与服务。

10.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负责农村能源新成果、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

《种子法》、

《节约能源法》、

《渔业法》、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种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

 

 

 

 

 

 

结果反馈:此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昂昂溪区人民政府网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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