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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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权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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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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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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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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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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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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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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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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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
2、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3、深化党的思想建设。
4、提升党组织建设质量。
5、建强党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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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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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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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
2.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3.深化理论武装工作;
4.强化正风肃纪反腐;
5.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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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期组织党支部委员换届选举。
2.应当每年向有关党员和群众通报党务公开情况,并纳入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4.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形式。
5.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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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条。
2.《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第四章监督与追责第二十一条。
3.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
4.《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第九条和第十一条。
5.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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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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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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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2.做好干部教育培训;
3.做好干部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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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事业人员年度考核,提出考核意见,研究推荐事业人员后备干部。
2.对事业单位人员做好教育工作。
3.严格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抓好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纪律规矩教育,落实全覆盖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八小时外监督力度,增强提醒函询诫勉力度、持续抓好干部作风整顿,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加大惩处。
4.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经商办企业的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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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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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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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实施岗位聘任
2.组织实施考核
3.落实劳资、福利和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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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2.开展年度考核,按程序组织考核,按照规定备案考核结果。
3.按相关政策规定报审达到相关条件人员的工资调整、退休及福利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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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章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第四章
3.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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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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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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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职能等事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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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职能、领导职数等事项的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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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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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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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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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职能业务,确定内设机构名称及配备人员。
2.依规进行法人登记,形成年检报告,按时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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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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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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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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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核收入分配方案
2.对收入分配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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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核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
2、对制定本部门、本单位预算执行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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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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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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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补助收入
2.事业收入
3事业单位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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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3.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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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五条
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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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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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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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事业单位重大资金使用与重大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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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
2.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估工作。
3.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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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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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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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
2.内控工作
3.内审工作
4.国有资产管理
5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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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2.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3.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4.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5.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省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规定的采购类别、品目和相关支出标准,全面、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在附表中详细列出采购项目的数量、单价、相关参数、资金构成、预计实施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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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一章第四条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二章第十二条
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三章第十六条
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章第二十五条
5.《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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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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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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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遗址博物馆中心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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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遗址博物馆中心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2.对遗址博物馆中心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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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昂溪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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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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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藏品账目及档案
2.藏品安全管理
3.社会教育及服务
4.藏品研究
5.宣传推广
6.安全检查工作,建设安防、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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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建立藏品账目及档案。藏品属于文物的,应当区分文物等级,单独设置文物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2.负责加强对藏品的安全管理,定期对保障藏品安全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对珍贵藏品和易损藏品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用设备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3.根据自身特点、条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和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的政策措施,鼓励学校结合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博物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博物馆应当对学校开展各类相关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4.发挥藏品优势,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的理论及应用研究,提高业务水平,促进专业人才的成长。博物馆应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等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5.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博物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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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物馆条例》第二十二条。
2.《博物馆条例》第二十四条。
3.《博物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4.《博物馆条例》第三十六条。
5.《博物馆条例》第三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正本)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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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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