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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草原实行禁牧的公告

日期:2026-04-03 来源: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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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及省市草原禁牧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切实做好全区草原禁牧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草原禁牧范围和时间

1.时间2026年4月15日-11月15日春季重点管控4月15日—6月30日)。

2.禁牧范围:辖区内所有草原、未成林造林地及幼林地,实行区域覆盖。

3.禁牧对象:禁牧期内禁止牛羊,马、驴骡、鹅等草食性畜禽野外牧、散养、遛茬,一律实行饲舍圈养。广大养户要自觉遵守禁牧制度,积极储备饲草饲料

二、禁牧禁令

1.严禁禁牧区、禁牧期内任何形式放牧、偷牧、夜牧;

2.严禁破坏禁牧标识、围栏、监控等管护设施;

3.严禁毁草开垦、非法占用草原、盗采黑土、排污倾倒垃圾;

4.严禁以饮水、饲喂、遛放等名义变相放牧。

加强监管

禁牧期间,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加强草原禁牧的监督,各镇、村(屯)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管,落实网格化管理,组建巡查队伍,做好日常巡护、宣传及劝导工作。禁牧期严禁牲畜入草原放牧,违者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昂昂溪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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