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齐昂政办发〔2024〕7号
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按照《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及《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区对2024年5月1日前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审查应予保留的7件,应予废止的0件,现予以公布。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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