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持续推进“五零承诺”走深走实,切实提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省教育厅《2026年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教育局《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推行“五零承诺”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切实维护每一名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创建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二、工作目标
巩固2025年专项行动成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
学、“公民同招”、加强特殊儿童入学保障等政策,严格管控试点实验项目等特定类型招生,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公开、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三、重点任务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阳光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成立昂昂溪区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萍
副组长:王则 邸春宏 任振 康莹莹
成 员:教育局普教科等科室工作人员,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
各部门职责:
教育局: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阳光招生的各项工作要求,研究招生分班实施的全过程。现场受理监督人员举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公安分局:负责招生入学相关户籍信息确认核查等工作,杜绝通过违规办理户口证明择校入学。
自然资源局:负责与招生入学相关房产信息确认核查等工作,杜绝通过违规办理房产证明择校入学。
纪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阳光招生组织实施过程;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区教育局普教科长倪丙库,电话:0452-6323835。
(二)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1、招生工作严格坚持免试就近原则,为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城区两所小学校(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和两所初中学校(第二十三中学、第三十六中学)采取划区域招生。镇榆树屯镇榆树屯小学、水师营满族镇水师小学按照属地化招生的原则,根据普查情况合理安排班级数招收本镇学生,稻田小学招收大五福玛村适龄儿童入学。乡镇内初中(第二十五中学、水师中学)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第二十五中学招收榆树屯小学毕业学生,水师中学招收水师小学毕业学生。
2、小学招生对象为在我区居住的具有我区户籍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学校不得安排和接收未满法定入学年限(6周岁)的儿童入学。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学生。落实非我区户籍但在我区购房、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流动人员(随迁人员)子女及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按照“两为主、两纳入”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各中小学校不得直接招收随迁子女入学。
3、积极落实军人子女、归国华侨等入学政策,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提供入学保障。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立足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积极落实公安部门、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优待政策。优先安排入学,开展重点帮扶,建立关爱体系。
4、进一步健全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加强入学保障和教育关爱,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实现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常态化清零。要按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教育安置意见,结合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及学生实际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对于多孩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实行长幼随学政策,但不得在本区范围内自由择校。
5、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其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者入“私塾”等社会培训机构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共同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房产等相关作息进行核查。区教育局将根据核查结果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实有容纳量及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班额标准,合理化分学区,确定每一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各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招生及分班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阳光招生。
7、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及录取工作继续使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学生家长使用公众号“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了解招生政策和报名,学校利用平台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区教育局审核、监督各学校招生情况并统筹安置非本地区户籍学生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五零”承诺,将省、市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2026年阳光招生工作中,加强部署,细化要求,压实责任,形成严抓严管的工作态势。
(二)严格执纪问责。区教育局将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咨询制度、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把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阳光招生制度,作为校长职级制考核的重点内容,与学校奖励、评优挂钩。对于工作组织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轻重追究行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广泛接受监督。区级教育局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0452-6323835。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对阳光招生及分班的各个程序、环节实行影音录像、记录留痕、留存备查,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附件1:昂昂溪区小学学区划分
附件2:昂昂溪区初中学区划分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教育局
2026年7月28日
附件1:
昂昂溪区小学学区划分
第一小学:长兴街以西各小区(庆华小区、兴盛小区、北疆小区、庆华家园、文化小区、浩源小区等小区) 233处委 706委 中心村 心合村 稻田朝鲜族村 胜合村 三间房(曙光委 卫东委 战斗委 团结委 友谊委) 道北西局宅等村、委。
第二小学:长兴街以东各小区(飞鹤小区、陶然居小区、宏顺小区、顺建嘉园等小区) 红星委 道北东局宅 养禽场 红胜村等村、委。
稻田小学:大五福玛村
榆树屯小学:榆树屯镇化工委 东风委 红旗委 红光委 和平委 乳品委 三合委(红旗营) 头站村 大兴屯村 榆树屯村(三岱屯) 后五家子满族村 霍托气村 大阿拉街满族等村、委。
水师小学:林机委 崔门委 水师营村 平房村 衙门满族村 崔门村 小阿拉街满族村 巴虎村等村、委。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教育局
2026年7月28日
附件2:
昂昂溪区初中学区划分
第二十三中学:长兴街以西各小区(文化小区、庆华家园、庆华小区、浩源小区、兴盛小区等小区) 233处委 706委 中心村 道北西局宅 心合村 稻田朝鲜族村 胜合村 三间房(曙光委 卫东委 战斗委 团结委 友谊委) 等村、委。
第三十六中学:长兴街以东各小区(陶然居小区、飞鹤小区、顺建嘉园、宏顺小区等小区) 红星委 道北东局宅 养禽场 红胜村 大五福玛村等村、委。
第二十五中学:榆树屯镇化工委 东风委 红旗委 红光委 和平委 乳品委 三合委(红旗营) 头站村 大兴屯村 榆树屯村(三岱屯) 后五家子满族村 霍托气村 大阿拉街满族等村、委。
水师中学:林机委 崔门委 水师营村 平房村 衙门满族村 崔门村 小阿拉街满族村 巴虎村等村、委。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教育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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