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昂政发〔2025〕9号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昂昂溪区深化“清河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开展“百川清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昂昂溪区深化“清河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开展“百川清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齐市昂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印发
昂昂溪区深化“清河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开展“百川清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区总河湖长部署要求,持续强化河湖长制,深化“清河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推动全区河湖面貌持续向好,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百川清流”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于河湖整治全过程。在“清河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取得突出成效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贯彻落实深化“四个提升年”要求,持续推进水安全保障、水资源调配、水环境优化、水生态修复等关键任务,治管并举、标本兼治,水岸同治、流域共治,巩固提升行动成果,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为全区迈向高质量发展、实现可持续振兴注入磅礴动力、筑牢坚实根基。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推进“三清三护”为核心任务,严格遵循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有序开展排污口整治、畜禽粪污治理、河湖库“四乱”问题清理等行动,11月30日前,全面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侵占水域岸线乱象和破坏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防洪减灾体系更加完善,河湖水域空间与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巩固提升“安全、流动、绿色、美丽、智慧、富庶”的河,构建“河畅安澜、水清质优、岸绿景美、人和业兴”的河湖健康新业态。
三、主要任务
(一)清水岸,构筑河湖整洁环境
1.强化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推进6个疑似问题图斑的复核认定,对于认定的问题,镇级河湖长要亲自部署,研究推动,确保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纳入清理整治台账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整治。【牵头部门:区水利站;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责任部门:榆树屯镇人民政府】
2.强化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绿盾”专项执法行动,组织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线索实地核查和处理工作。两镇四办落实主体职责,加强自然保护地内巡护管护,切实担负起管理、监管职责。【牵头部门:区林草局;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两镇四办】
3.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将全区湿地斑块逐级分解落实到镇、村监管,加强对湿地资源巡护管护力度,落实落靠属地湿地保护主体责任。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以“湿地保护宣传月”“黑龙江湿地日”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湿地保护常识、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形成社会广泛参与良好局面。【牵头部门:区林草局;责任部门:两镇四办】
(二)清浊流,强化河湖污水治理
4.提升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全面系统梳理历次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形成问题台账清单,制定自查方案,通过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所有排污口开展排查,加快推进问题排污口整治进展,高质量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现场检查,情况录入APP闭环管理;定期更新《全国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信息,实现平台数据链条完整、准确无误。【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水利站、区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两镇四办】
5.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已完成治理的城市黑臭水体建立并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实现长制久清,避免返黑返臭。持续关注建成区内水体水质变化,避免新增城市黑臭水体。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治理成果,防止返黑返臭。【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两镇四办】
6.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区住建局组织排查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达标排放情况三次,对日常监管负主体责任,要求污水处理厂不断提升运维能力水平,加强备品备件储备,出现设备故障等必须及时修复,持续关注进出水水质水量变化,避免出现超负荷运行。两镇对各自污水处理厂负主体责任,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牵头部门:区住建局、两镇人民政府;责任部门:碧水清污水处理厂、两镇污水处理厂】
7.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管控,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组织编制年度治理计划,压实主体责任,及时调度督办,推进治理工作开展,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两镇人民政府】
8.强化监督工业企业污水治理。排查涉水企业,重点核查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摸清企业底数、进水水质水量、出水水质水量、设施运行情况及管理台账、自动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数据、溢流口或超越管线使用情况、污泥处置转运情况、药剂采购消耗情况、电力消耗情况等。超越管线有无异常使用情况,有无污水通过厂区前端检查井溢流直排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处罚执行到位,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两镇四办】
(三)清污源,净化河湖污染源头
9.强化畜禽粪污治理。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提升治理水平,推动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宣传推广经济高效适用的典型技术模式,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渠道。加快完善收储运体系,加强乡镇村屯粪污收集点的管理,加快完善收储运体系,逐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两镇人民政府】
10.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科学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县乡村三级回收体系,全面推广大包装农药使用,切实推进源头减量,创新回收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多种模式的回收与无害化处置,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网格化、存储规范化、管理数字化、处理多元化、源头减量化的“五化”治理。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两镇四办】
11.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推行城乡一体化收运模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常态化治理。逐步健全完善“村收集、镇转运”的城乡一体化收转运模式,推广市场化运营模式,着力建立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责任部门:两镇四办】
12.打造沿江美丽宜居村庄。聚焦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巩固村庄清洁整治成果,提高村庄清洁效果的可持续性。根据四季特点,因季施策,从面上到角落,从院外到院内,从村里到周边,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教育引导农户做好庭院日常卫生管理;鼓励引导农户转变生产生活方式,自觉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两镇人民政府】
(四)护安澜,构建河湖安全防线
13.强化河道监管。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的许可监管,坚持“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原则,严格审查许可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严禁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等情况和河湖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的建(构)筑物、阻水片林等水毁后复建、复植等问题发生。强化河道采砂监管,在11月20日前至少开展1次联合执法检查。【牵头部门:区水利站;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责任部门:两镇四办】
(五)护水脉,守护河湖生态根基
14.强化水资源保护。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河流沿线用水情况排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用水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生态流量保障,及时响应省水利厅发布预警信息,迅速开展沿线用水户紧急调度,通过错峰取水、限制非生活用水取水等措施,严格河流取用水量管控。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牵头部门:区水务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责任部门:两镇四办】
15.开展水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制定《昂昂溪区“渔政亮剑2025”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电鱼专项行动、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渔业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两镇人民政府】
(六)护民生,搭建河湖惠民桥梁
16.发展滨水产业水产养殖。发展规模渔业养殖,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建设稻渔综合种养示范点,大力推广稻蟹、稻鳅、稻鱼模式,重点加强河蟹扣蟹苗种培育基地建设。发展休闲渔业。引导有条件的渔业养殖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休闲渔业,提高经济收入。【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两镇人民政府】
17.推动渔旅融合、水旅融合、冰雪旅游等生态价值转化。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水师森林温泉度假区、南湖水岸公园、罗西亚大街为依托,大力发展冰雪旅游,不断挖掘自身冰雪资源优势,丰富冰雪旅游产品供给,升级冰雪旅游基础设施,优化旅游市场服务环境,切实把“冷资源”转化为“热经济”。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冬捕节、滚冰节、抹黑节在内的“千里嫩江·雪域鹤乡”系列活动,打造冬季精品旅游线路,创新营销推广模式。【牵头部门:区文广旅游局;责任部门:两镇四办】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4月5日-4月15日)
区河湖长办负责制定“百川清流”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等。两镇四办、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本单位行动方案或任务清单,全面排查各类突出问题,形成问题台账。梳理出的问题清单于4月15日前报区河湖长办,对4月15日后发现的新问题,及时更新台账并报送区河湖长办。
(二)整治阶段(4月16日-11月30日)
两镇四办、各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整治,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设定整改时限,强化督查督办,形成工作闭环,确保问题妥善解决。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两镇四办和各牵头部门需对“百川清流”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系统总结,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至区河湖长办。要注重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做法,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为今后的河湖治理工作提供有益借鉴,推动全区河湖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到“百川清流”专项行动对于强化河湖治理保护的关键意义,将行动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区级成立领导小组,镇(街道)级要对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强化统筹协调,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实现。
(二)深化协同合作,凝聚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精准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流程,定期跟踪进展,密切关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指导。配合部门要主动承担相应任务,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主动报送工作进展。属地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排查整治等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效。
(三)加强跟踪调度,确保行动实效。区级领导小组将关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适时跟踪调度,推动“百川清流”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两镇四办和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按行业、区域开展调度督导,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达到预期目标。
(四)注重日常监管,巩固行动成果。两镇四办和各牵头部门要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全面提升辖区内河湖水环境质量和长效管护水平,以持之以恒的努力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实现河湖生态治理的长治久安。
(五)加强宣传引导,展现行动成效。两镇四办和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深度挖掘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凝聚社会共识与力量,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治理保护的强大合力。
附件:1.昂昂溪区深化“清河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开展“百川清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昂昂溪区深化“清河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开展“百川清流”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昂昂溪区深化“清河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开展“百川清流”专项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百川清流”专项行动的统筹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区“百川清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区总河湖长
副组长:区级河湖库长
成 员:区公安分局 副局长
区检察院 副检察长
区自然资源局 局长
区生态环境局 局长
区住建局 局长
区水务局 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 局长
区文广旅游局 局长
区城管局 局长
区林草局 局长
榆树屯镇 党委书记
水师营满族镇 党委书记
新兴街道 党工委书记
新建街道 党工委书记
道北街道 党工委书记
林机街道 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河湖长办第一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水利站站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区河湖长办,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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